第186章 巧策
王揚第一次去王府私下見巴東王,巴東王在吃牛頭,為什么這么設計?難道直接寫王揚見巴東王開始對話不輕松嗎?
第二次寫見巴東王是要殺侍女,他對侍女的這些行為(包括不好的行為,也包括要殺沒殺反而賞了錢)一是深化人物,二是塑造氛圍和外化心情,三也是他當時惱怒至極同時又在王揚進來之前多云轉晴的一個過程。
寫巴東王惱怒,寫摔個花瓶難道不行?寫他打完了人,然后再無能狂怒喊兩聲不是更容易寫?
但這樣寫沒勁,生氣只能摔茶杯嗎?或者寫巴東王在玩鷹時被叨手,然后反手把鷹錘了?也不夠。直接打侍女泄憤?感覺不對,人物也不活。大家可以想想是不是這個道理?或者可以假設一下,如果不這么寫,那寫巴東王在做什么才能又順利引出角色、接續故事,同時又能深化人物,鮮活劇情,反映時代的一面?
想過后是不是就覺得,我寫的其實還是有道理的。對于對文字比較敏感的讀者來說,細微的差別,就足以在感受上形成落差。就像來旺媳婦燒豬頭肉時多加了一根柴,就像寶玉吃酸筍雞皮湯時少放了一勺鹽,味道不對呀!
巴東王對于女子、感情的態度和蕭子卿有同有異,巴東王是粗而無,蕭子卿細而冷。巴東王在感情上是缺失的,只把女人當物品。蕭子卿和女人是有感情的,但他生命底色正如他的字(柏梁)般是薄涼的,所以他感情雖然細膩,但卻冷得像蛇,親手埋葬他珍愛的人。
所以審核大大和各位皮卡丘以后看到某些人做某些壞事(是的,他們真的很壞!)時請記住,是他們壞,不是我壞。寫作本身是戴著鐐銬跳舞,寫作時間又很有限,而我又想在這很有限的時間內,盡力給大家跳得高明些,跳得有點累了,就別再多加鐐銬了。
不過我這個人還是比較陽光的,鐐銬多有鐐銬多的跳法,真的不能不多,那我就盡量把銬子舞得叮當悅耳,莫不中音,合于桑林之舞,切乎陽春之歌。蘇|聯電影審|查得那么嚴,也不妨礙人家大師輩出嘛。
最后關于加注,我都是在一章之末才加注的,加注只能多字而不會少字(除了第一卷有一章特殊情況之外),所以不用糾結加注會讓正文字數變少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