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6章 大明稅賦爛賬
對于江南來說,這個稅賦真的不多,江南耕地一年收成普遍都是超過2石以上。
還有商稅,明初朱元璋定的是百分之三點多,到了明朝中后期,被文官們降為百分之一點幾了。
唐宋元時期的農業稅賦大概定在百分之七,而明朝的農業稅賦才百分之四的樣子。
明朝實際耕地應該在8億畝的樣子,現在朱由崧控制的地盤,耕地面積占比絕對超過了一半,那也有4億多畝。
就算以4億畝耕地計算,每畝19斤稅賦,就有76億斤農業糧稅。
按一石180斤算,該有4200多萬石,扣除運輸損耗百分之四十,還有2500萬石。
但是實際情況呢,去年弘光元年的糧稅不足1000萬石,只有額定的三分之一。
這還是朱由崧自己搞了個皇家商行,平穩了南方糧價,讓糧稅沒有那么多折色和火耗損失。
大明的農業稅賦,有很多都是從農民手里收的實物,這叫“本色”
然后按一定比例改征銀錢財物抵稅,便稱為折色,又叫折征、折納、科折或折變。
其實折色制度可以說,是一種以實物稅向貨幣稅過渡的橋梁。
但是這個折色制度漏洞太多,恰恰成為官員們斂財的手段。
為什么大明的稅賦不高,底下農民和上頭的皇帝卻都苦不堪言,朝廷收不到額定的稅呢。
因為有一群貪官污吏在當中間商賺差價,利用稅賦撈得盆滿缽滿。
貪官污吏利用折色敲詐勒索、中飽私囊的情況,可謂是比比皆是。
他們上下勾結,營私舞弊,既以絹折錢,又以錢折麥。
以絹較錢,錢倍于絹;以錢較麥,麥倍于錢,輾轉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