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中差官
亥時正刻,夜色濃、雨聲驟,銅鈴聲透過急促的門板敲擊聲撞碎了周敏芝的倦意。
顧不得撐傘和招呼從人,他拉著衣擺便沖出書房。
“吱嘎~”木門打開,一背上插著朱漆木牌燙金字、身穿短衣窄袖的漢子直接遞上一封蠟竹筒,便又隨著鈴聲又消失在茫茫雨夜之中。
“大人,怎敢勞大人親去查看。”懸廊小廂房門口傳來了仆役的聲音“我給大人撐傘……”
“不必,你且去歇息,此間無需你伺候。”周敏芝將竹筒抱在懷中,踏著滿地污泥又沖回了書房。
“咣!”書房門關上,仆役嘟囔著“這甚緊要事,五年來都不見大人如此……”
書房內,周敏芝打開蠟封,取出蠟丸,里面是一點藍封面信封,內里便是陰陽封密令書寫在青檀紙上:
即日親至陵江縣復審兇案,查實小筑與西軍勾連情狀。若王富春為居中聯絡之人,須謹慎處之、即時報來……諫院已擬孫申彈劾文書,若案卷有疑則從刑獄查證之由;否則示之以彈劾文書。如何行事你可相機而行……閱后即焚。
廂房仆役透過半開的軒窗, 只見周敏芝書房燭光突然一陣明亮,旋即燭火熄滅,周敏芝披著袍子出來后朝他自己睡覺的廂房走去,只留飄散著焦糊味的雨水泥腥之氣……
十一月四日,秋雨漫天,寒意籠罩。
辰時正刻,潭州府提刑司孫申所在廂房,周敏芝抱拳立在堂中,孫申著緋色圓領襕袍坐于公案后,桌案、茶床上空空如也,只有孫申舉著的案卷文書和案頭滴著濃墨的筆。
“敏芝啊,這案子本官已審畢,王知縣的判詞并無不妥啊。”孫申舉著文書微笑道“驗狀、格目皆無差漏,兇犯供詞與兇器贓物俱全,應是沒甚差池。”
“大人,下官以為判流刑三千里不妥。”周敏芝抱拳躬身,正聲答道“這兇犯李大個供稱,這賬房于他有養育照拂之恩。若李大個是兇手,則劫殺恩主范十惡不赦之罪,當判斬刑。”
“此只是兇犯一面之詞,他二人并非血親,且這兇犯父母俱在、妻兒兩全, 何來恩主只說?”孫申放下判詞,手肘壓在文書上撐著身子道“除此之外并無其他詞證啊。”
“大人明鑒,此驗狀供詞尚缺這賬房之妻證詞。”周敏芝直起身來上前半步“若真如兇犯所言,則王知縣此判有違刑統律法。若不能嚴辦劫殺恩主之人恐壞世道人心啊。”
“驗狀之上兇犯所供作案時辰、兇器并贓物所在俱一一證實,所異議者僅兇犯與死者關系。想是這兇犯不通刑律,想籍此言語搏得王知縣法外開恩的說辭罷了。”
“此正系判詞不妥之處。”周敏芝再近前半步抱拳言道“陵江縣一向太平,不想竟出此大案,有兇犯詞證在,正應明正典刑教人不敢再犯,怎能詞證有缺只判流刑?”
“更何況…何況王知縣辦案,似有倒果為因之嫌……”周敏芝正侃侃而談,卻被孫申一聲呼和打斷“來人,上兩杯茶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