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錯解圣人
蕭云驤本欲傾聽左宗棠對西王府土地政策的見解,不想卻左宗棠直言其廢除地主鄉紳制度的想法不可行,從根本上否定了該政策的可操作性。
蕭云驤心思一轉,笑著說:“先生,您誤會圣人之言了。”左宗棠詫異看向他:“哪句?”“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蕭云驤笑意未減,左宗棠臉色漸冷。
他鉆研圣賢書數十年,《論語》早已爛熟于心,如今卻被蕭云驤這山野小子指責誤解圣人之言。這小子讀過《論語》嗎?莫不是在戲耍老子?
左宗棠心中不悅,問道:“蕭君,《論語》二十篇,您深入研讀過幾篇?”
“讀過兩三篇,實在讀不下去,拿起書就打瞌睡。”蕭云驤打著哈哈,毫無羞愧之色。
見左宗棠臉色由冷轉黑,就要發火,蕭云驤撿起一塊石子,在地上寫下“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十個大字。左宗棠看著那歪歪扭扭、缺胳膊少腿的字,滿臉鄙夷。
蕭云驤在第一個“使”后添了逗號,第一個“之”后加了分號,又在第二個“使”后點了逗號,第二個“之”后標了句號。
如此,這句話變為: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其意為:若民眾能理解并遵循規則(“可”),就放手讓他們去做;若不能(“不可”),就通過教育(“知”)讓他們明白。
這般斷句與左宗棠所理解的“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意思大相徑庭。
中國古代典籍原本無標點符號,明清時官方文獻雖用“。”作句號,但功能單一,僅作官方公文輔助,民間并不普及。
現代標點符號體系,要到近代新文化運動才大規模使用。1920年2月,北洋政府教育部頒布《通令采用新式標點符號文》,才首次將標點符號納入國家規范。
左宗棠那種斷句方式,是儒家傳統注疏方式,宋代朱熹《四書章句集注》、清代劉寶楠《論語正義》均采用;而蕭云驤的斷句方式,則是現代人的新理解。
“左先生,夫子一直主張‘有教無類’‘誨人不倦’,號稱弟子三千,他老人家的原意,怎會是您這種糊里糊涂的‘愚民’之法呢?”蕭云驤笑道。
左宗棠雖沒見過蕭云驤標注的符號,但仔細一看,這種斷句的確更好理解,且更能體現孔圣人“用民先育民”的思想。可心里想著:我和你討論的是地主鄉紳階層的問題,你卻在這咬文嚼字,這是一碼事嗎?
見左宗棠冷著臉,蕭云驤指著地上那行歪歪扭扭的字:“先生,解決之道就在這句話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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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蕭云驤派人分別給酉陽的林紹璋、重慶的彭玉麟送去一封信,便繼續向南進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