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 警察哥,這樣是不是不算賊啊
然后靠著獎學金,走高中、大學這條路,獲得新的人生。
不過,這些都是極少數。
大多數,都是初中畢業就走上社會,當服務員,洗碗工,去工地扛水泥搬磚等等。
14歲,初二那年,輟學,離開了福利院。
后面的記錄,只有2次因為盜竊被抓,拘留了幾天就放了出去。
孫平安嘆息了一聲。
同樣都是人,可人生,卻有著極大的不同。
“你偷了多少電瓶?”
“23組?!?br/>
“還記得偷電瓶的地方嗎?”
孫平安這問話,就是程序型問話,換成任何警察進行審訊,都是要問這一下的。
基本上犯罪嫌疑人能回答出3-5個,大致的位置,差不多的時間,就行了。
這就是立案的證據。
以前程序模糊的年代,抓一個賊,恨不得把所有懸案都扣他腦袋上。
這也導致了不少冤假錯案的產生。
“記得?!睆堅c頭道。
讓孫平安完全沒有想到的是,張元竟然用沒戴手銬的那只手,從褲兜里掏出了一個破舊的小本子。
“11月4號,晚上9點20,在八里橋的蘭苑小區門口,我偷了2輛電動車的電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