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5章 治療拖延癥失敗了
第855章治療拖延癥失敗了
980年前后聯邦通過了第一部破產相關的法案,不過很快就停止實施了。
因為人們認為這部法案過于偏袒債務人,債務人只要申請了個人破產,就會對其進行資產清理,然后折現,按照債務比例分配給所有債權人,且不保留債務。
通俗一點來說,一個人如果欠了一百萬,但他只有一塊錢。
那么所有的債權人按比例分著一塊錢,同時剩下的九十九萬九千九百九十九塊,就沒啦!
債務人以后不管是工作,再次創(chuàng)業(yè),還是怎樣,都不會牽扯到破產的債務上。
這就導致了一些人利用破產不保留債務的特性,不斷的到處欺詐然后申請破產。
資產轉移這個東西對聯邦來說都是已經玩了很多年的玩意,他們早就有一套高效的方法。
所以這個時期一些職業(yè)的破產人,會想辦法營造出一個符合貸款條件的小微企業(yè),然后從銀行貸了一筆錢。
緊接著把自己所有資產轉移走,直接申請破產,除了口袋里幾枚硬幣外一無所謂。
就連銀行,都拿他們沒有任何辦法,因為法律是支持且保護他們的,至于貸款的那些錢,就等于完全壞賬了。
破產法案本來是為了保護一些資本家的,但是沒想到它差點成為了一些腦子靈活的中產階級階級躍遷的資本。
而且這把鐮刀還沒有來得及割向社會的勞苦大眾,第一刀就割到了銀行的頭上!
作為資本基石的銀行,怎么可能會允許他們這么做?
所以第一部破產法案很快就被終止實施,但社會又需要有新的破產法案,所以在1010年左右出臺了第二部破產法案。
為了不讓破產法成為“縱容破產詐騙”的保護傘,第二部破產法案顯然在某些問題上,稍微過了一點。
現在的破產法是清理資產之后保留債務,并且債務人需要拿出一個歸還債務的方案。
如果債務人拒絕還錢,比如說……打算過流浪漢的生活,那么債權方有理由要求債務人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