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大明寶鈔
在洪武年間做官?逗我呢。
先不說他不能去洪武朝,就算能去洪武朝也不做官。
首先第一點,明初四大案,死了多少官,哦,現在只有三大案了,胡惟庸在洪武十三年就已經沒了,如果朱標活著,藍玉案就不會發生,那么還有兩大案。
其次,洪武朝的工資少的可憐,平常的七品縣令,一縣之主,一年的俸祿也就九十石糧食,也就是一萬多斤,看起來似乎很多,但是這可是府衙上下所有人的工資,發完工資,可以說口袋里就沒什么錢了。
工資少也就算了,如果可以摸魚劃水,也不是不能接受。
而最令張泊不能忍受的就是這個。
不同于漢代的四日一休加假日,一年有七八十天假,隋唐的九日一休加假日,一年有一百多天假,宋朝更牛,有一百二十多天假。
洪武年間,只有春節,冬至,以及老朱的生日三天假,什么雙休日,單休日別想了。
而且日常的上班時間都是早七晚七,這么一看,996都算輕的。
所以說洪武朝的官狗都不做。
“太子殿下,雖然我很想前往洪武朝做官,但是很無奈,我無法前往大明,因為我之前試過前往西漢或東漢,但是都無疾而終。”
“哦,還有這一層的束縛?”
朱標也是沒想到這點,沉吟片刻,目光落在了石桌上的《太祖高皇帝實錄》上。
“店家,不知這本書賣不賣。”
張泊沒有猶豫,直接點頭應允。
“賣!”
有錢不賺王八蛋。
聽張泊說要賣,朱標從袖口中掏出一沓紙鈔拍在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