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111章 外篇:獨白
陸正剛心情煩悶,不知該如何排遣這漫長、凝固的時光,便接著寫起了日記。
他在紙上工工整整地寫下了一串字:“你不知道的事”,權且作為自己日記的主題吧。
——希望你能聽得到,噫吁嚱……
……
我一直挺怨俺爸爸的,但卻恨不起來。
我知道我有“另外一個”媽媽,是我上幼兒園的時候。那時我還是個大眼睛的小萌娃,正在調皮得狗都嫌的年齡。
我們家平房最西邊兒一間屋,很陰森。平常很少有人去,連個燈也沒有,永遠是黑漆漆的一片。里面放著糧囤、農具和一些雜物,永遠彌漫著一股陳年老鼠屎的味道。記憶中它大概的樣子就是我在《你好,韓要童》里面描寫的韓要童住的那間屋子的樣子。
我那時頑皮,沒有我皮不到的地方,對身邊的一切都充滿了好奇。
有一天,我在那間屋子里玩,看到有一個大白木箱子,就打開來翻著玩兒。里面有很多舊衣服,看上去都是女式的,有很厚的塵土,我把它們掏出來嗆得要命。后來發現了一本藍色的結婚證,有俺爸爸的名字,還有一個陌生的名字。帶鋼印的照片被撕掉了一半兒,只留下俺爸爸的那半個。
我于是拿著那張結婚證去問俺爸爸,然后我就被他毒揍了一頓。
他當然什么也沒說,把那結婚證一把奪了過去,把我按在地上就揍,并命令我以后不準再踏入最西邊兒那間屋半步。
我那時小,覺得挨揍是因為做錯事,不該亂翻家里的東西。再說,我那時對挨揍已經習以為常了,就像喝稀飯一樣平常,根本不會去細想到底是因為什么而挨揍。
他那時穿得都是那種黑色的布鞋,厚厚的牛筋鞋底,抽打在身上特別痛,像皮帶一樣,就是我在《學生時代》里面描寫的那樣。說實話,即便到現在,我有時還會夢見俺爸爸揍我,舉著那種黑乎乎鞋底,按著我死命地打。我有時還會從夢中嚇醒,滿頭都是汗。是真的,就跟電視里演的有人從噩夢中驚醒一樣。
你可能有所耳聞,我是被打大的,但應該很難感同身受。
小時候,有一回,俺爸爸的拜把子兄弟在俺家喝酒。我那時剛從俺二大家跟著俺姐姐學寫字回來,餓得很,看到桌上的牛肉也饞得慌——那時家里窮,很少吃肉。就在長輩們還沒入座,正坐在沙發上抽煙說話的時候,我捏了一塊牛肉填到嘴里。
當時倒也風平浪靜,沒起什么波瀾。但在酒場散去,長輩們前腳剛走,俺爸爸二話不說,就把我按在地上,用鞋底毒打一氣兒,我當時甚至都不知道因為什么事而挨揍。等俺爸爸打累了,他才告訴我原因。我自那以后就記住了:家里來人,小孩兒只能走得遠遠的,不能靠近飯桌,更不能提前偷吃,這是規矩。
我小時候經常跟別的小孩打架。打贏了,別人的家長帶著孩子找上門來,俺媽媽拉著我跟人家賠禮道歉,等人家走了,俺爸爸就會毒揍我一頓,說我是個禍事精;打輸了,也得挨揍,說我沒用,白搭飯。我記得幼兒園的時候,有次我跟俺莊的曹可、曹賀兩兄弟打架,曹可比我大一歲,曹賀跟我同齡,我沒打過,臉上被他倆挖了幾道子,哭著回家的。俺爸爸那時燒窯剛下班,從外面回來,問了兩句,一耳刮子就把我扇倒了,然后脫掉黃鞋就揍了我一頓。并告訴我:打不過就摸石頭砸,也不能吃虧!
結果第二天下午,我跟本莊的李龍和飛毛兩人打架,摸石頭就把李龍的胳膊給砸腫多高。李龍媽媽帶他來俺家找,人剛走,俺爸爸又揍了我一頓。我那時有點迷惑,不知道俺爸爸的話到底該聽不該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