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 典簽
這后半句說的是蒼梧郡的竹葉青酒,前半句指的就是宜城春了。
王揚舊日讀書,早聞此酒大名,此時老壇啟封,酒香熏面,不由得喉動。
巴東王讓侍者給王揚和樂湛等三位上綱倒酒,舉杯笑道:
“諸位,這宜城春是從華山郡送過來的,據說全是用金沙泉水釀制,總共就運過來這么幾壇,沒分到的可不許生怨。”
眾人哄然而笑,都道不敢。
巴東王又道:“等今年歲除大宴,本王備百壇宜城春,讓諸位喝個痛快!”
四座皆舉觴稱頌,氣氛熱烈。
正當大家對飲之時,王府的一名下人急匆匆入殿,在巴東王耳邊說了一句,巴東王臉色稍變,隨即一聲輕笑:“讓他進來吧。”
一位身著黑色官衣,頭戴平巾幘的瘦高男子走了進來,殿中所有的喧鬧仿佛被一只無形的巨手突然掐滅,全場為之一靜。
此人身材極瘦,顴骨高聳,雙頰深陷,表情嚴肅,一進來便與整個富麗熱鬧的酒宴格格不入。
這便是荊州的典簽官——吳修之。
南朝多以宗王出鎮地方,尤其是軍府之州,刺史權力極大。為了加強掌控,監察諸王,故設典簽官以督之。
典簽品級低微,一般由寒門充任,但為朝廷委派,受天子直轄,權力不小。不僅有密啟專奏之權,還獲準定期還都,君前私奏,上查宗王之過,下糾官佐之失,故為眾官所憚。
如果出鎮的宗王年幼,典簽甚至在某些情況下享有監護之權!
當今天子第十一皇子,南海王蕭子罕九歲時鎮瑯琊郡,曾經想出去游玩,被典簽所阻,回去哭著對母親說:“兒欲移五步而不得,與囚何異?”
雖是孩童抱怨之言,但也可以看出典簽官的威勢。
吳修之做典簽已久,為人嚴苛強悍,此前做過十皇子西陽王蕭子明的典簽,把這個當時還不滿十歲的小王爺整得見到他就怕。到了荊州行事風格不改,已經告了巴東王兩次黑狀。他這一進殿,就如自帶霜雪般將宴會歡快的氣氛瞬間封凍。
巴東王靠在憑幾上,不咸不淡地說:“是吳典簽來了,來人,看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