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8章 將暗
屋外一片猩紅溫熱,地面黏膩成泥。
屋內翟管事的口鼻被一只蒼白的手掌死死封住,只能發出含混不清的悶哼聲,鮮血順著匕首刃汩汩涌出,很快打濕了他胸前的衣襟。
劉寅額頭浸汗,一下一下地用力捅著,同時在翟管事耳邊說道:
“給,王爺,托夢,我劉寅的命,不好取!”
——————
注:西晉時沿前例,詔令起草后便下尚書,至東晉時改為先由門下省審署。其實一般史料文獻很少保存詔文的完整格式(包括正文內容也常有縮略)《文館詞林》里的稍稍完整一些,而《文館詞林》中的所有南朝詔書都是以“門下”為題頭的,而非兩漢時期的“制詔”。《隋書·百官志》載陳朝發詔程序:“作詔章草奏聞,敕可,黃紙寫出門下。門下答詔,請付外施行。”所以詔書開頭是門下。
當然,還有一種“中詔”的形式,是不經門下省的,以后會寫到。
PS受近代西洋文學觀的影響,談到文學首先想到詩歌、戲劇、小說,似乎它們比其他門類更像“文學”(其實是更像近代英語世界中的LiteratUre)。這種視角延伸至關于詔令文體的文學研究中,導致兩個問題。一是忽視詔令的文學性,造成嚴重的刻板印象,比如.....算了,例子太多又得罪人,不舉了。
二是對詔令的研究限于什么比喻,什么壯闊,什么雄奇這種印象式的把握,停留在表面風格的層面,缺少問題意識與方法自覺,這就讓研究淪為閱讀欣賞類的“浮詞”或者如教科書般“有結論、無思考”的文字。
其實重回六朝的歷史語境中,詔令乃當之無愧的第一流文字。草詔者亦必臻一時之選,以第一流之文人作第一流之文字,豈非文學之盛事?(王融現在是中書侍郎,也是負責草詔的臣子之一)故中古文學極重之,《文心雕龍》、《文選》皆辟其門,《顏氏家訓》“文章篇”、《文筆式》亦列其目。余嘉錫考《隋書經籍志》晉朝之詔令所著錄凡十七部,三百六十六卷,“較唐大詔令多至三倍”,詔令于當時亦入集部,至《新唐書·藝文志》始轉入史部,然猶未為定準。
《論衡》言“以文書御天下”,南朝則是“以詔令御天下”。這里并非指天子如何借助詔書對臣下發出命令,而是當面對半壁江山的正統危機時,在詔令文辭中維系住了王朝尊嚴與帝王法統。這是一個被文字所創造的世界,在指涉敵人的同時,也重新定義著自身,此種現實與理想的巨大溝通對于四到六世紀的草詔者來說是一個很大的考驗,他們必須用高超文學技藝在藝術規范與政治意圖中尋找平衡,在威嚴與美辭間建立了穩定的聯系,通過對語言元素做最大限度的運轉安排,擇取恰如其分的敘事策略,準確完成并不單一(很多情況下是復雜的)的表達意圖,再現,或者說重塑一種事實。
這是具體可查的“文章經國”的案例。
文學研究者當具區別于史學研究者的獨特技藝,主要著眼點不應在“寫什么”,而應在“怎么寫”。文學研究者當進行“重返現場式”的閱讀,不僅要把自己想象成一個中古中國的讀者,同時還要以作者的身份去思考下筆的其他可能性,從而判斷草詔者為什么“這樣寫”而不是“那樣寫”。曾國藩言詔文“宜吞吐”(《曾國藩日記》),岑仲勉謂駢體制詔“易得含糊”(《隋唐史》),文學研究者的任務是把這些“吞吐”和“含糊”說得清楚些。
什么繁縟、抒情、駢散、比擬這些文學要素簡單羅列組成的有知識、無思想的介紹性論述實在益處不大。至于外圍研究當然不會過時,但此是史家故物,非文學研究者所應專擅;文獻研究依然重要,但在詔令領域,很難成為未來發展之希望所在。而更有可能“盤活全局”的研究范式是——以細讀的方式,基于鮮明的問題導向,尋繹權力話語的文學表達與運作機制,探求詔令書寫的實踐策略與深層結構。
在這其中,文本措辭應該作為詔令研究范式中的學術定量,而對文本措辭的細讀則是研究此定量的唯一有效手段。
好久沒寫長注了,因為沒時間,今天正好多寫點,再次重申,我加注都是改好每章正文之后才加的,所以有沒有注對當章的正文長短都沒影響。下兩周會忙成狗,不過會盡力保持更新!亞古獸進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