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章 查到小偷身份
宋祖輝和顧盼兒各執一詞,無論其中一個誰在說謊,或者兩個都在撒謊,將那屋外國人視作同伙,很多事情都能合理解釋,但又仍然存在重大疑問。
假設,事實如宋祖輝所述。
疑似毒販那屋人,為何會放過他,并將偷到的一百萬輕易歸還?
另一百萬去哪兒了?
可以這樣解釋。
錢不是他們所偷,屋里本身就只有一袋一百萬。
他們蟄伏等著做的生意很大,價值幾千萬,甚至幾個億,遠遠不把一百萬放在眼里,或者說為了一百萬將宋祖輝暫時扣押,擔心引起不必要的麻煩,且很有把握不會被破壞計劃,或者立馬就要施行計劃,他根本來不及破壞。
那錢是怎么進入屋子?
栽贓!
目的是,轉移宋祖輝的視線。
這個人才是顧盼兒的同伙,準確說是救走她的人。
他是誰?
挺明顯。
再假設,顧盼兒說的是部分事實。
她年紀小,長期在魯東,跟那屋外國人的確很難扯上關系,并不符合同謀偷那兩百萬的客觀條件。
況且就算真是合伙偷竊,事后也不可能讓出另一百萬的利益。因為同伙都亮出真家伙,之后還逼迫其中四人吊死,再擔心被警方追查簡直多此一舉。
那她為何一開始不提出,被虐待后卻提出,懷疑錢是那屋人所偷?
合理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