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侯本福幫同監室人犯給法院寫了封信
侯本福看完蘇發貴的材料后問他上訴狀是誰幫你寫的?
蘇發貴回答是律師寫的,兒子幫他請的律師。
侯本福說這個上訴狀已經寫得很好了。你這個案子發回重審后既不開庭也不提審你,基本上就是立不起案,但可能對方,就是你老伴的侄兒扭著不放手,所以法院采取拖延的方式,讓對方感覺到你反正是關起的,跟判刑坐牢也差不多,時間長了,他就會慢慢放下這事,然后再把你進行免于刑事處罰,就結案了放你出去。
蘇發貴說侯主任你說得太對了,那個狗日的就是一直扭著這個事不放手。
侯本福說其實嚴格從法律上講,原審法院是不能拖這么長時間的,他們已經超出了案件審理的時限,而且超出了很多,不過具體情況具體分析處理,規定是死的,人是活的。
蘇發貴說法院這樣把我關在這里這么長時間,不如判刑把我送去勞改隊,去那里起碼人要好受點,還可以爭取減刑早點出來。
侯本福笑著說這是你個人的想法,但法院可不會這么考慮問題。你想,上級法院以證據不足發回重審,就是要原審法院有足夠給你定罪量刑的證據才重審,可是沒有,但也不愿立馬把你放了,這樣多沒面子是不是?而且還不能安撫對方當事人。
侯本福想了想又說道也難說法院已經把你這案子給忘了。你別不信什么事都有可能發生。
蘇發貴說是有這種情況,我剛進來的時候就有個案子提審過一回,然后拖了一年多沒人管,他家里去問才知道是案子多了居然把他的案子給忘記了。
侯本福說法制會越來越健全,這些問題以后慢慢就不會再出現了。
蘇發貴說可是我等不了以后,我現在就要有結果,哪怕把我判死刑槍斃了起碼也是個結果。
蘇發貴問侯本福現在該怎么辦?
侯本福說:“從理論上講可以向原審法院的上級法院或原審法院審判監督機關進行舉報,但是千萬不能這樣做,這樣做可能會給自己帶來不利。”
蘇發貴問:“那怎么做才對我有利呢?”
侯本福說:“我覺得直接給法院寫封信,請干事給你交過去,這樣的方式法院的法官容易接受,而且干事也可以作為在押人犯的思想動態名正言順的去向法院反映。畢竟你時間太長了,屬于特殊情況。”
蘇發貴說這個辦法好,但是不知道這封信怎么寫,文化低了寫不出來。要侯本福幫忙幫到底,幫他寫這封信。侯本福說我就曉得不只是幫你出主意,還要我幫你寫,不光幫你寫,而且還要我出紙筆。晚上我幫你寫,明天你就交給值班干事。蘇發貴傻傻地笑著,不知道說什么才能表達對侯本福的感激之情。
當晚侯本福二易其稿將蘇發貴給法院的信寫好。第二天早上蘇發貴把信交給值班的鄭干事,鄭干事當即答應一定轉交,還說蘇發貴你這個案子確實拖的時間長了。蘇發貴高興得往自己大腿上狠狠拍了一巴掌,然后又跟侯本福說:“侯主任我要是得解放了你就是我的第一大恩人。”
侯本福說談不上恩人,只是大家百世修來同船渡,在不違規違紀的前提下能幫就幫。但愿這封信真的能幫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