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五章 幫親不幫理
林泰來制造的麻煩實在太多,首輔忍無可忍了?
在君臣奏對時,格局是這樣的,天子左手邊最近的文臣是內閣大學士,天子右手邊最近的武臣是錦衣衛官。
這時候,錦衣衛官里卻有人站了出來,帶著幾分無可奈何的語氣奏道:“林泰來昨日敲登聞鼓鳴冤。”
本來登聞鼓狀子這種破事,一般都是放到君臣朝會的最后再說的。
但今天都察院上來就咬林泰來,看這形勢,再不出來奏報林泰來擊登聞鼓的事情,那就要影響皇帝的判斷了。
按照制度,登聞鼓鳴冤的內容,皇帝是要知道的。此時聽到林泰來擊鼓鳴冤,就讓錦衣衛官念狀文了。
任何時候,判案的一個基本原則就是,原告和被告雙方的陳訴都要聽一下。
錦衣衛官捧著林泰來遞交的狀子,面無表情的讀起來:
“臣林泰來泣血上告,臣本布衣,躬耕于姑蘇,茍全......啊不,生長在皇恩下,沐浴在春風里。”
眾人只能說,這兩句話有點意思,但不像是十九歲的少年人能寫出來的,難道是找了狀師代筆的?
錦衣衛官繼續念著道:“十八年來習得文武藝,欲以此上可報效國家,下可光宗耀祖。
近日趕赴京參加武試,卻不料與國舅同場競技,頓生無數波瀾。”
聽到這里,不少大臣輕蔑的笑了笑,這林泰來真是個外行。
在民間的說法里,確實經常稱呼妃子的兄弟為國舅,同時大家在口頭稱呼上,也確實經常把國舅作為妃子兄弟的敬稱。
但那都是私下里的叫法,并不符合官方禮法。只有皇后和太后的兄弟,才是官方認可的國舅。
在正式的文書上,用“國舅”來稱呼貴妃的兄長,實在是不登大雅之堂。
如果林泰來是一個官員,這個狀文又是一封正式奏疏,就憑這個稱呼,林泰來就要被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