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七章 舊案重提
既然已經起不到作用了,當然要銷案了,不然留著干什么?
鄧知縣只能含糊著回話說:“狀子都已經銷案,若無特殊必要,一般不會重啟。”
見鄧知縣不給積極回應,韋巡撫不悅的說:“怎么?貴縣有什么難言之處,不愿意重審?”
岸上眾人聽到這里,再次齊齊看向林泰來,這人究竟長了一張什么臉啊?
只要是能管到你的官員,亮相后都要拿你當“反黑典型”?
上次鄧知縣如此,如今韋巡撫也是如此。
可是作為半個當事人,鄧知縣當然不愿意了!他已經完全不想再舊案重提了!
原因很簡單,重審這些案子對他而言,已經沒有什么好處了。
就算能把被告林泰來判了,那反而更說明自己當初昏昧不明、放縱被告!
而且這還是一件揭傷疤的事情,只會讓鄧知縣再次回憶起曾經遭受過的恥辱,怎么可能樂意?
見吳縣不愿意積極配合,韋巡撫又看向府衙的官員,問道:“由府衙來接手八個案子,如何?”
朱知府掃了眼劉推官,回話說:“刑名公案,都是推官廳的事情,推官做主即可。”
劉推官臉上露出了為難神色,他又不是沒審過林泰來,知道林泰來是多么難纏的人物。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
弄這八個原告都已經撤訴的案子,被告還踏馬的是林泰來,難度實在太大了。而且肯定吃力不討好,完全沒價值!
就算自己不惜代價辦了這八個案子,你巡撫老大人又能給什么好處?還能讓人連升三級?
于是劉推官也答話說:“下官與吳縣的看法相同,已經銷案的狀子,實無重啟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