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七章 都是你指使的!
對非死刑的重刑犯,縣衙初審并收監,然后然后送到府衙復審,完畢后發回縣衙行刑。
如果有冤屈,就等著巡察老爺們刷案卷時發現,或者讓家人去上告。
但真沒有林泰來這樣,被判了還在外面蹦跶的,所以還能自己跑到察院去上告!
堂中吏役紛紛想道,難道林大官人今天來縣衙,就是為了挨一杖?
有了這一杖,就是屈打成招、枉法實錘?
林泰來大踏步就往外走,鄧知縣又氣又慌,主要是林泰來真的能自證清白,到處亂上告很麻煩。
于是就大喝道:“攔住!”
林泰來也喝道:“我要去察院聽審!縣衙難道比察院還大?”
兩個鄧知縣從老家帶來的親信長隨,從公堂門外沖出來,阻攔林泰來離去。
結果被林大官人一閃一拳、一躲一拳,兩個回合就全部放倒。
值堂的衙役心里一起叫道:“你還說你不會武功!”
鄧知縣急得大喊:“傳話!攔住林泰來者,賞銀五十!”
林泰來已經沖到了公堂外,對院里的年把總說:“快押解我去察院!”
年把總:“......”
一時之間竟然分不清楚,這到底是護送,還是押解?
“那知縣說五十兩。”年把總想趁機講講價。
林泰來反問道:“五十兩扣掉幾十個兄弟的醫藥費后,還剩多少?值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