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章 天京諸事
正當西軍與西王府高效運轉之際,太平天國的天京城卻彌漫著一種難以言喻的氛圍。
太平天國在定都天京后,頒布《天朝田畝制度》,明確要求“物物歸上主”,禁止私產。
所有財物(包括土地、房屋、糧食、金銀等)必須上繳圣庫,違者以“妖”論罪,處死刑。
太平軍大規模搜查民宅,甚至拆毀門板、磚瓦充作軍資。
南京富戶張繼庚在給清廷的密信中提及,僅水西門圣庫即收繳白銀數百萬兩。
居民按性別、年齡和技能被編入男館、女館或各衙營。
入館時需主動交出所有私產,若被查出私藏超過五兩銀子即視為“逆天”,由“典天牢”官員當場處決。
居民衣食住行由圣庫統一配給,每人每日發放糙米半斤、油鹽。每年發放單衣、棉衣各一套。
男性依據年齡和技能進行劃分,作戰的為“牌面軍”,從事手工業生產的歸入“諸匠衙”,服務老弱的則在“牌尾館”;
女性統一編入女館,從事耕作、運輸、建筑等勞動,由天王親信蒙得恩統管。
男女館嚴禁私自接觸,夫妻每周僅能在館外遠距離對話,且聲音要大,讓監管者聽見,違者處死。
女館以25-200人集體居住,由廣西籍“老姊妹”管理,巡查官日夜監視出入。
數十萬女性集中管理,耗費大量糧食資源,加劇了天京物資短缺。
長期的分離致使家庭倫理崩潰,民眾怨聲載道,甚至出現集體自盡事件,百姓一有機會便外逃。
城中從王爵以下,即便侯爵、丞相,也需家庭分居,整個天京唯有幾家能闔家團圓。
東王與天王的關系更加微妙。
去年剛定都天京,在東王主導下,太平軍南克蘇州,西攻安慶,北伐也進展順利,天國勢頭正盛。
東王設立“東殿六部”全面處理軍政事務,天王的詔書需經東王蓋章方能生效;韋昌輝、石達開等王的奏章都需先提交東王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