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七章:紀律
左良玉問出的這個問題,陳望一早就有想過。
俘虜的流寇,明庭對于其的態度,基本都是遣返原籍,或則是交給地方官員去就地安置。
但是那是對于饑兵和步隊還有老弱。
流寇之中的老匪,也就是精騎和馬軍,一般都是先看能不能招入軍中。
不愿從軍者,直接誅滅。
當初楊鶴在任期間,還是主張以撫為主,所以多允諾招安。
但是洪承疇上任之后,一改楊鶴以前的方針,主張以剿為主。
對于流寇之中的老匪從來都是趕盡殺絕,只有在徹底擊潰了之后,才會考慮征募其中一部分的老實的作為兵力補充。
對于降兵降將都是嚴加約束,多方掣肘,以防止其再度反叛。
“這部分人從賊日久,不可能再老老實實的去做普通人。”
這些人結局,陳望一開始就已經是定下。
他準備用這些精騎還有馬軍的首級,在新軍之中立威。
現階段的流寇之中,能夠做到精騎和馬軍之中的人,其身上或多或少都背負著血案。
十個之中全部殺了,絕對有冤枉的。
但是十個里面選出九個殺了,也絕對會有漏網之魚。
“放他們歸鄉,要不了多久他們也會再度反叛,到時候會影響更多的地方,造成更多的惡果。”
陳望很清楚后果,他也清楚是什么逼反了這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