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軍械
駐軍的營地在邠州的城西,并未在城中。
駐地分五區,東西南北四方各由一司把守。
一營有三部,共六司戰兵,剩余兩司則守備中軍外圍,隨時策應四方。
陳望領著一眾新募的軍兵,返回了營地的東面,這里是他所領司應該駐守的地方。
東面靠近邠州城,是最為安全的地方,所以曹文詔才將這一面的防守分配給了陳望。
現在陳望仍然只是百總的職位,不過還有個代把總的頭銜。
不過眼下新兵已經募來,只要再打一場,得了新的軍功,便可以把代把總的代字去掉。
陳望以前的首級功都已經是換成了銀錢,前前后后的廝殺,他攢了不少的銀錢。
差不多六百多兩白銀,不過大部分都放在了遼東。
流賊的首級不值錢,甚至沒給敘功,當初在遼東斬殺的七名韃虜,只有三顆兌了朝廷的封賞,他身上的試百戶就是這樣來的。
其余的都賣給了別人,一顆首級六十兩,比朝廷給的多了十兩,殺的那個白甲兵,除去朝廷的賞銀外,曹文詔還給他額外獎了五十兩。
陳望并非是沒有官身,其實他除去營兵的身份,還是領著試百戶的官身。
明朝中后期,原本負責軍事的都指揮使司權力逐漸消退,被鎮戍總兵所制。
明朝的武官系統分為與五府及都司衛所有關的武職官系統,跟鎮戍營兵制。
營伍官無品級,無定員,不世襲,只有衛所制下的軍官才有官品。
明朝時期總兵等營兵的職位,其實都是無品級之武官官名,統轄兵士、編制定員、位階不固定。
營兵與營將相習,戰時不需要朝廷任命,直接由總兵、副總兵、參將、游擊等統帶出征。
為了行事方便,也為了兼容兩套系統,衛所的武職也就逐漸成為后者的階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