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竟金錢這種東西如果擱在李恪自己手里,他自己都不能把握得住,所以他對貪污這種事情如果你是小攤的話他覺得這種人還是可以留的。 因為你竟然能被金錢給打動的話那就說明就是還是能有打動你的事情的要不然你就為了自己的中一一門心思的被別人利用這種人才是不能用的。 太忠厚的人太老實的人反而確實不能用的,所以他就喜歡這種稍微有一點滑頭,有一點圓滑的人,但是你也不能多貪,如果你多貪了的話,你就是一個大貪官了。 如果你成為一個大貪官的話,那就是要把你給割掉了,所以他還是很好會把握這個度的,還好這些人貪的錢在他可接受的范圍之內(nèi)。 而且對于他來說,這些錢就相當于給這些官員一個跑腿費一樣的感覺,畢竟人家也幫你辦事了嘛,大事兒小事兒幫你處理了。 而且這些安排的事情也需要費腦子的,不管怎么說也是應該給人家發(fā)一筆體恤金的,但是既然他們自己拿了,那就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