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4章 優軍優屬
在光復區,變革無處不在,這么說,并不過分。
從官吏,到軍民,越來越能感受到改變,關系到切身利益的改變。
戰爭暫時告一段落,明軍沒有再繼續向北方進攻,清軍也沒有反攻的能力,形成了一種對峙的狀態。
軍隊借著這段緩沖期,開始逐批換裝,燧發火銃的數量在增加,青銅火炮在列裝,炮彈有實心,又增加了觸發式。
軍銜制開始正式實行,最高的是一星上將,分別是五位郡王;中將則是三位國公,每鎮指揮官則是少將。
然后,依次是校級、尉級、士級。與軍銜級同時施行的,還有加勛制,主要是針對士兵的優惠待遇。
加勛一次,家屬可得二十畝免稅田,期限為五十年;無家屬,則退役后給發。以此類推,沒有上限。而加勛的條件有兩個,一是資歷,二是軍功。
黃立將光復半壁江山分為三個時間階段,從在興山起家開始,到光復云南;光復兩廣和福建為第二階段;光復整個江南,到目前對峙局面是第三階段。
也就是說,十三家的老兵,到現在,至少都可以加勛三次;剩下的明軍士兵,按入伍時間算,或加勛兩次,或加勛一次。
除了加勛,軍屬免丁稅,并可享受半賦稅的田地三十畝。
二十畝免稅田,按照平均產量計算,再換算成銀子的話,一年相當于二十兩左右的收入。
說白了,記一次勛,就相當于漲了一倍的軍餉。
黃立深知施恩要適度,不能一下子全給。就象他推出軍銜制,也是爵位制一個補充,使得他不至于封無可封。
對于陣亡將士的撫恤,以及傷殘軍人的榮養,也有相關的政策,十分優厚,能讓將士們沒有后顧之憂。
銀子不夠,土地來湊。對于當時的人們來說,土地就是安身立命之所,是可以傳承后世,幾代人的職業,能夠吃飽穿暖的保障。
說起來,黃立是要打算取消人丁稅和土地稅的。但現在,因為普及教育的需要,他把這些作為了激勵政策。
當然,對于軍人,沒有這些限制條件。而且,軍人的社會地位已經得到了空前的提升。
黃立深知,榮譽感是激發軍人責任感、使命感,并維持軍心士氣的重要手段。古往今來,任何一支強軍都沒有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