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3章 催婚,寡婦改嫁
張公誨笑道:“殿下仁慈,給天下讀書人又一條入仕之路。”
讀書就是為了當官,但科舉取士也是統治者畫的一個大餅,多數人只能仰望,卻吃不到嘴。
況且,胥吏之所以成為胥吏,也是沒有晉升空間,索性就當個地頭蛇,以撈錢為主業。
毛壽登勉強地應承下來,擠出笑容,看著黃立說道:“殿下,子曰:男子二十而冠,有為人父之端;女子十五許嫁,有適人之道。于此而往,則自婚矣。”
“《周禮》亦云: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大明律》規定:男方十六,女方十四,并聽婚娶……”
黃立有些蒙,這啥玩藝兒,又子曰,又周禮,還有《大明律》的。孔老二還管男女婚姻之事,沒聽說過呀!
瞅瞅這個,看看那個,都深以為然的樣子。明白啦,這是催婚哪!
黃立手伸到半空,又放了下來,不能撓頭,就是不撓。
如果按定王的年紀,應該有三十好幾了,在古代絕對屬于大齡青年。就說自己的實際年齡,還是個單身狗,在古代也有點說不過去。
黃立眨巴著眼睛,終于憋出一句“匈奴不滅,何以家為?”
眾官都張開嘴,準備用嗡嗡嗡的煩死你戰術舌戰三太子,嚇得黃立趕忙又補充道:“三年,三年之內肯定脫單。哦,是娶親,諸位大人不必著急。”
眾人交換著眼色,終于退而求其次,又一次寬宥了三太子殿下。
黃立松了口氣,突然又想起一事,開口問道:“《大明律》中有獎勵貞節的條款,全部廢除。為了增加人口,為了興復大明,寡婦改嫁,要鼓勵,要獎勵。”
明朝雖然沒有禁止寡婦改嫁的法律,可也是獎勵貞節最大力的時代。
明太祖在建國之初、即洪武元年就下過一個詔令:“民間寡婦,三十以前夫亡守制,五十以后不改節者,旌表門閭,除免本家差役。”
統治者在法律方面不僅大力提倡,還令巡方督學,歲上其事,著為規條,大者賜祠祀,次亦樹坊表,獎勵貞節,莫此為盛。
上有所好,下必行焉。統治者的鼓勵和提倡,對社會風氣的推動作用極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