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一十五章:開荒路(完)停戰
同意赦免那些叛亂的主要領袖,是南北雙方之間進行和談的核心,否則都不能被赦免干啥要向蓋亞教廷投降?
你說撇開那些帶隊的上層,只和叛軍的中下層接觸?理論上這一方法是可行的,但奈何蓋亞教廷在叛軍這邊的信用度極低,雙方都沒法達成相互信任。
而且和談中說了赦免是一方面,但另一方面是你們得退位,不管殖民地領袖位置交給誰,反正不能是你們繼續待在上面。
對此北地叛軍領袖沒有太大的意見,大不了名義上直接把位置傳給自己的兒子,實際上背后不還是他們在管轄殖民地。
雖然說因為他們都是新一代領袖,此時年齡普遍比較年輕,子嗣歲數較小甚至還沒有生下來,但他們與自己的父輩不同了。
父輩們雖然篳路藍縷開辟出殖民地,但威望想要傳給子孫卻比較困難,所以上一次換代期間才會出現那么多幺蛾子。
可這一代領袖在剛剛那段時間,可是擊敗蓋亞教廷逼迫其投降,這為他們帶來了無與倫比的威望,可以順利的福澤子孫后代。
況且他們和父輩不一樣的另一個地方,不是因為年歲偏大被迫傳位,而是正在壯年之時就因為和談退位,這就意味著他們依舊有充足的精力管轄殖民地輔佐子孫。
也因此在蓋亞教廷這邊同意赦免叛軍領袖集團后,叛軍領袖集團就很輕松愉快的同意自己退位要求。
接下來則進入和談的核心議題,也就是引發北地叛亂的事件“第二次北地封國”,如何處理這一事件是比赦免領袖更重要的議題。
首先一個前提就是不能撤銷“第二次北地封國”的命令,畢竟這關系到蓋亞教廷的顏面問題。
赦免叛軍領袖這個妥協,因為天高皇帝遠也很難傳到南土,所以不會太傷蓋亞教廷的面子。
但“第二次北地封國”這個命令就不同了,蓋亞教廷是無論如何不可能撤銷的,否則就意味著這次戰爭是自己失敗。
經過相互談判和妥協之后的結果,是確定“第二次北地封國”繼續進行,但在具體內容上得到一定修改。
那些在“第二次北地封國”中獲得土地的貴族,只是名義上領有自己的土地,每年能夠得到一定土地產出作為財富來源。
但實際上他們的土地依舊由原本的殖民者在管理,也就是剛剛被赦免的那些北地叛軍領袖。
等于是說今后這些殖民地,還得額外上繳賦稅給自己名義上的貴族主人,但他們也不是白給這些賦稅,還被授予了“北地騎士”的頭銜,表面上初步進入貴族門檻。
之所以說是表面上是因為,隨著要將“北地騎士”授予殖民者,原先的“北地騎士”就集體升為“北地男爵”,繼續與這些泥腿子保持著身份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