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線索鏈逐一斷裂1
4月2日,碎尸案案發后第五天,上午九點。
侯大利和江克揚在訊問區面對杜耀。
杜耀眼圈發黑,明顯沒有睡好,緊閉嘴巴,挺著腰。
侯大利看了一眼杜耀的左手虎口,道:“杜老師,虎口的咬傷好了沒有?”
杜耀道:“什么意思?”
“許海咬了你幾口,應該不止一口吧,胳膊還有傷?你能不能把兩只手的衣服往后拉一拉,應該還有傷口。”侯大利說話的時候,細心觀察杜耀的反應,當發現杜耀想要辯解時,又開口封住她的口,道,“你是運動員,運動員敢做敢當,沒有必要藏著掖著。”
杜耀右手微微往后縮了縮,道:“這激將法太膚淺了吧。”
在訊問過程中,最難對付的是一言不發或者完全裝傻充愣的,杜耀這種針鋒相對的做法恰恰最讓偵查員們喜歡。侯大利說完開場白后,這才開始正式進入訊問程序,主要是按照筆錄的格式,逐項搞清楚被訊問對象的基本情況,也通過這個必要過程,讓被訊問人適應環境,認清形勢,感受壓力。
基本程序走完,侯大利道:“我們上次交談過一次,我記得很清楚,你說3月28日楊智在陽州與人喝酒。喝酒后,他在哪里?”
杜耀咬了咬嘴唇,心思急轉,猜到警察肯定調取了監控視頻,不禁在心里暗罵楊智這個惹禍精。
侯大利一直在用語言壓迫杜耀:“喝酒,楊智是在江州還是陽州?如今四處都有攝像頭,電話記錄也非常清楚,你想好了再回答。”
事情到了這個地步,杜耀意識到絕對躲不過去,嘆息一聲,道:“沖動是魔鬼,這句話沒有錯。首先申明,我和楊智絕對沒有殺人,只是與許海打過架。”
江克揚精神大振,趕緊記錄。
侯大利用紙杯給杜耀倒了杯涼水,道:“講仔細一些,原原本本地講,不要掩飾,不要隱藏,講得越真實,對你越有利。只要講了一點假話,其他話的可信度都會大大降低。”
“謝謝。”杜耀潤了潤嘴唇,道,“3月28日,楊智在陽州和朋友們吃飯。”
侯大利道:“請你說準確一些,是在哪個餐館,與哪些人在一起吃飯。”
杜耀講了吃飯的餐館和共同吃飯者的姓名后,道:“吃飯后,楊智聽說丹丹情緒不好,就開車回陽州。開的是我家里的那輛車,車牌是山ACCCCC,在晚上十點半左右回到家里。他到家時,丹丹已經睡著了。大約晚上十一點的時候,朋友王剛給他打電話,說是在金色天街外面的酒吧街又看到許海。楊智急匆匆下樓,拿了甩棍。我追出去,他已經下樓。丹丹在睡覺,我又不敢追遠,外公外婆接到電話過來照看丹丹,我才跟著追過去。我給楊智打電話,他不接。我就先來到金色天街找人。金色天街商場已經關門,外面還有不少小店,我在金色天街轉了一大圈,就朝向陽小區追去。”
侯大利內心情感站在杜耀這一邊,理智又讓他必須抓到殺害許海的兇手。在偵破過程中,兩種相反的情緒時常糾纏,此刻面對楊杜丹丹的母親杜耀,同情心再次上升。
杜耀舔了舔嘴唇,侯大利又給她續上一杯水。
杜耀道:“我在接近向陽小區的街道看到有人在打架,是楊智和許海在搏斗。楊智用甩棍,這是他的防身武器,殺傷力不大,純粹防身用。許海不知從哪里抓了一根長棍子,揮動起來很嚇人。后來我又去打架的地方看過,那根長棍子是綠化部門用來撐樹的,碗口那么粗,兩米長。一寸長一寸強,楊智為了避開長棍,圍著樹躲閃。”
侯大利道:“你記得清楚街道的準確位置嗎?”
杜耀道:“就在向陽五金店旁邊,轉過彎就是向陽小區,最多一百米。我見老公占了下風,就沿著街道陰影悄悄摸了過去,從背后抱住許海。我老公趁機搶走木棍,用甩棍狠抽許海。許海是天生力量好,我和老公一起用力,才按住他。許海趁我不留意,在我的手臂上狠命咬了一口。”
拉開衣服,杜耀手臂上赫然有一個撕裂的傷口,與普通的咬傷并不一樣。
杜耀苦笑道:“許海當時就和野獸一樣,無論楊智如何揍他,他都不松口。我踢了許海的下身,他才松口,隨即又咬在虎口上,直接把我的虎口咬穿。我被咬得鮮血直流,打了許海幾下,這才脫身。許海很蠻,去掐我老公下身。我老公就放開了許海。我們只是想要教訓許海,又不是想要殺他,真要殺人,許海早就死了。許海爬起來后朝向陽小區逃跑,打架的地方距離向陽小區很近,我們怕小區的人追出來,就趕緊溜走了。”
侯大利道:“你們什么時間回到家的?”
“回到家,晚上十二點二十左右。”
“你們從哪條路線溜走的?”
“從向陽小區門口經過,朝前跑二三十米,有一條小道,比較隱蔽,從這條小道穿出去不遠,就是實驗小學的后門。”
“你在哪里治的傷?”
“我們在家里簡單包扎了傷口,原本準備等到第二天再到診所處理。早上還沒有起床,好幾個熟人打電話過來,說是許海在昨晚被殺了,而且是被碎尸。我和楊智在昨天打過許海,擔心警方會誤認為是我們殺人,所以,我們決定不說實話。這就是最真實的原因。”
杜耀講完所有經過,長長舒了一口氣,道:“許海被殺是一件大好事,如果因為此事把我和丈夫搭進去,那就太不劃算了。兩位警官,我對天發誓,剛才說的全是真話。”
侯大利深入研究過許海碎尸案,憑直覺認為杜耀的講述大概率是真實的,這樣就能很好地解釋抵抗傷和蓖麻毒素的不融感。
當然,杜耀是否說了真話,還要與楊智的訊問筆錄對證,還得找其他可以印證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