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規定,轉讓股份之前,我作為董事長,是享有優先權的吧?” 這條規定,很多公司里都有! 任何股東如果要出售手里的股權,該公司的董事長都是享有優先收購的權力的! 目的就是為了防止股權落入別有用心人的手中。 而在此刻,聽到劉森林拿這話來問,老陳都有些想笑。 “劉總,沒錯兒!這是公司的規定!” “但是這項規定有一個前提,那就是同等股價下,您才有優先收購權!” “而這位沈先生,是溢價30%來收購我們手里的股份的!” “如果劉總也愿意溢價30%來收購,我們自然是以您為先的,你甚至都可以去法院起訴,追回股份!” “劉總,你愿意嗎?” “或者,你能拿出這么多的資金來收購嗎?” 聽了老王的話,劉森林再也站不住了,一屁股坐在后面的椅子里。 什么? 眾人口中的沈先生,竟然是以溢價30%來說收購他們手里的股份的? 對方是腦子有問題嗎? 怎么會干出這樣的事? 到底是多有錢,才能做出這樣瘋狂的舉動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