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血液的樣本弄混了
黎沁不動聲色放下碗,那餐巾擦了擦手上濺到的湯水,嗔道:“你突然開口嚇了我一跳,怎么忽然間關心我的朋友了?”
“你的朋友有一半我都認識,隨便問問,也許是認識的。”霍銘征拿勺子優雅地喝湯。
她給霍銘征夾了一塊雞肉放在他面前的小碟里,面色無異地說:“你不認識的朋友,對我來說很重要,對你來說可能就無關緊要了。”
霍銘征用了幾天左手后,靈活了很多,他本來左右手都能用,只是更依賴于右手,稍稍習慣幾天就和右手沒有太大差別。
上次在醫院,曹方炒的酸豆角肉沫的小菜,其實對他來說沒什么難度。
黎沁見他沒碰自己夾的雞肉,心里隱隱有些失落,只是她很擅長偽裝,表面上依舊維持著溫婉端莊的模樣,給他夾其他的菜。
吃完飯后,霍銘征拿起餐桌邊的煙盒,磕出一支點上,在迷蒙的煙霧后,目光幽深地看了一眼黎沁。
黎沁也放下了碗筷,摸了摸臉,難為情地問:“我臉上有臟東西還是有飯粒嗎?”
霍銘征緩緩吐出一口煙霧,他靠著餐椅,移開視線,“小沁,我們認識多久了?”
黎沁一愣,不知道他為什么突然問這個,但也很快回答道:“馬上就二十年了。”
二十年,人的一輩子就只有短短幾個二十年,她就占據了霍銘征的五分之一人生。
放眼南城,沒有女人在他身邊這么長時間過,更何況還是離開了幾年又重新回到他身邊。
這也是黎沁回國以來,就算霍銘征沒有親口承認他們的關系,可她到哪,都是被人追捧著的原因。
原因其一,她是霍銘征的前女友,就算時到今日也被他格外照顧的人;
原因其二,她對霍銘征有等同于救命之恩的恩情。
外界眾說紛紜,最多人贊同的猜測,霍銘征當初和沈唯不過是逢場作戲,商業聯姻,他心里最在意,心甘情愿等待的女人是黎沁。
霍銘征似乎輕笑了一聲,“確實很長了,我身邊的人,就屬你最善解人意,你也是最懂我脾氣的人。”
黎沁面上毫無波瀾,手指扣緊了桌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