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大民回家之后,門鈴聲響起。 張大民的妻子走過去打開門,外面站著身著警服的兩男一女。 女人拿出證件,自我介紹,“您是張大民的愛人吧,我是省公安廳刑偵隊的警察,想進屋,跟你們聊聊。” 果然如同鄭芬的親戚所言,省里成立了專案組。 張大民的妻子將三人請入家中,妻子起身燒水、倒茶。 女警察擺手,“不用麻煩,我過來問幾個問題。” 張大民的妻子搬了條凳子坐下。 女警察問張大民,“您父親是什么時候被送入火葬場的?” 張大民回憶道,“早上五點左右,開完了追悼會,大概兩個小時,再去辨認,發現就不對了。” 女警道:“火葬場給你們看過相關記錄了嗎?” 張大民點頭,“只有進庫記錄,沒有出庫記錄。” 女警道,“事情發生之后,對方有沒有跟你們聯系過?” 張大民掏出信封,“他們希望我們不要繼續糾纏,給我一筆補償費。跟他們的對話,我錄音了。” “將錄音放給我們聽聽!”女警將信封遞給同事。 這個信封可以作為證據。 聽完錄音,她又問了張大民一些細節。 張大民如實相告。 女警終于合上筆記本,“我們的問題已經提完了。接下來再遇到問題,可能還會聯系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