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返回第一層(夜櫻篇)
這時候的夜櫻等人已經是徒步往出入口撤退,在目睹了冒險者小隊死亡的情況下,他們沒理由繼續探索,況且彼諾修也被解決了,考慮到利益最大化,當然是返回沙之家整頓。
所幸他們也沒有跑多遠,這個地下城的結構是城堡階梯式的,每一層都會存在一個城堡,不過目前攻略進度在第三層。根據精英級的冒險家情報,似乎緋紅森林的地下城總共有五層,而且越往下,能夠撿到的東西也越好。
不過對于普通的冒險家來說,地下城對于他們來說只是提升實力的副本,畢竟Hr越高,所能夠獲得的技能點數就越多,而技能點數越多,那就代表習得的技能越強,當然也可以用這些點數強化自身的身體強度。總之無論是哪一項,在綜合實力沒有足夠的強度以前,不可能冒著生命危險去深入沒有探索過的區域,頂多就是在已經探索過的區域附近轉悠。
夜櫻他們在的區域是第二層的出入口附近,那里其實也有補給點,按照最短路程來說,其實使用那里的以太水晶傳送出去是最好的選擇。不過以太水晶的使用分為兩種類型,一種是提前設置好“返回節點”的小型以太水晶,之后就是單方面的回程票。
而另一種就是“傳送節點”的以太水晶了,這種以太水晶一般都很龐大,需要冒險家在這兩種以太水晶中都記錄下自己的信息,之后才能夠往返這兩個區域。
前者的“返回節點”其實有距離的限制,而后者雖然沒有距離的限制,但是需要本人在兩個“以太水晶”中記錄自己的信息,如果沒有記錄的話,即便使用也無法快速傳送。
雖然說劉迦浩有些抗拒這種有潛在危險的裝置,但是架不住隊友們一個兩個都想嘗試,而且如果真的像他說的那么危險,那這種裝置早就該禁用了,不可能在地下城里泛濫的吧?
還不提某些超大的城市,譬如阿瓦隆、維加斯,鐵達尼國其實都有這種水晶,盡管他們并沒有互相連接起來,但是人家大規模的使用卻是不爭的事實。
在目送了補給點的人員對那只死亡的冒險者小隊收尸以后,夜櫻等人來到了以太水晶的販賣處,一塊水晶是1000朗姆,使用完了以后需要在“返回節點”的負責人那里返還物品,而且這還是第二層返回第一層的價格,第三層的以太水晶似乎需要5000朗姆。
“多少?”夜櫻聽到每人要繳納1000朗姆還沒完,這還不算是購買,而是類似租賃,在使用完了以后還要還給人家,她頓時感覺多少有些不合理,畢竟這和坐飛機是一個價了。
而且她身上也就只有1000多朗姆,也難怪劉迦浩讓她存著,這也讓她更加堅定了賺小錢錢的打算。
“給我來五塊以太水晶。”朱安二話不說,用冒險家卡片支付了5000朗姆,然后從補給點的公會成員那里拿到了五塊水晶。
使用方法也很簡單,閉上眼睛握著它,然后去感受以太水晶的召喚,那么就會被返回到與之聯系的節點處。
“哇!感謝大叔!”井蓋滿眼都是小星星,5000塊說拿就拿啊!按道理來說,雖然是冒險者小隊的成員,但組建在一起只是為了同一個目標,不是變強就是為了賺錢,所以吃喝都是使用自己的存款,哪有小隊某個成員來結賬的,起碼她之前在的小隊就是各付各的。
“來來來,一人一個。”不由分說,朱安將買來的水晶塞到了他們手中,本來就不差錢,而且他是團隊里最年長的大人,稍微照顧一下他們也沒有什么。
劉迦浩聽說過關于使用以太水晶的事故,不過大多是不聽從注意事項下的使用。而讓劉迦浩這么抗拒的直接原因其實是,他親眼見到過。使用了以太水晶傳送過來的并不是冒險家,而是一堆姑且還能看作是人的肉塊......
那堆肉塊大喊著“救命”,給劉迦浩留下了無法磨滅的記憶,根據后面的尸體調查,似乎是因為被魔物吃掉了,再加上空氣中流動的“魔素”稀少,所以“返回”就出現了問題。
“接下來我就說一下以太水晶的注意事項,如果違規使用導致了意外事故的發生,我們不會給予任何賠償。一,以太水晶需要在安全的地方下使用,即沒有處于戰斗中,尤其是被魔物追逐的情況下嚴禁使用。二,以太水晶需要在魔素充沛的地方下使用,關于魔素是否充沛的地帶,可以通過以太水晶的光澤來進行判斷,越是魔素充沛的地帶,以太水晶的光澤就越是強烈。三,如果以太水晶的表面有很嚴重的損壞,請勿使用。另外,我們可以提供免費更換的服務,但前提是非故意損壞的情況下。四,該以太水晶只能使用一次,使用結束以后,請在附近的據點返還物品。以上就是所有注意事項了,那么祝你們使用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