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零四章 撲買稅(下)
韋應方他們就只是看著狠,但要從他們嘴里找到破綻,是相對容易許多。
張斐的這個問題其實是個陷阱,如果說稅是一百貫,你又以一百貫的價錢撲買,那么商人要賺錢,這中間就必須要產生額外的利潤,那么必然也是百姓來承擔。
但他回答非常好,這一百貫不一定是足額稅,因為這些撲買稅,都是非常難收,要是好收的話,官府也不會拿出來撲買。
既然官府收到不是足額稅,那你要收到足額的稅,撲戶就是有得賺。
但這是不確定的。
張斐又問道:“適才李監務說到如果連續兩年承買,那么官府會給予優惠。關于這連續承買,是否有強制性?”
“一般來說是不具有強制性?!?br/>
李思文道:“但是承買者若不想繼續承買,必須每年的十月遞交申請,官府才有準備去將此稅拿去繼續撲買,如果逾期的話,官府也會給予通融,只要有人愿意接手,還是可以轉讓的,但是沒有人愿意接手的話,官府會要求原承買者,繼續承買一年?!?br/>
李敏聽罷,不禁向助手問道:“是這么回事嗎?”
那助手立刻道:“是有這個規定,但是你要去申請的話,又要經過重重審查,官府可能會派人跟你交涉,也有可能不搭理你,這拖著拖著你就逾期了,這官字兩個口,咱們怎么說得過他們?!?br/>
這北宋的官員,都是懂法的,因為必修課,他們不會明目張膽的去違法,他們會懂得去規避律法,設置于設計一些規則,去盤剝百姓和富戶。
規定是十月申請,但問題是你的申請要達到監當官這里,才能算數,其實就是給官府一個機會,逼著撲戶繼續承買,如果沒有傻缺接盤的話。
而張斐對此也表示疑惑,問道:“不知這申請期限是基于何理由?”
李思文道:“關于撲買稅的坊場多半都是放在每年的十一月進行,故此撲戶最晚十月必須遞交申請,我們才能將此稅又放在十一月進行撲買。一旦過了十一月,十二月大家就準備過年,只能拖到明年,但到那時候,是很難立刻找到承買者的。”
“原來是這么回事。”張斐點點頭,又繼續問道:“那不知官府可有規定,他們最多能夠收多少稅錢上來?”
“沒有?!?br/>
李思文道:“撲買稅主要集中在墟市的商稅,但是商稅是不定的,我們沒法去規定,雖然其中也有少數的農稅,但這農稅也是不定的,比如說在天災之下,朝廷會給予適當的減免,亦或者朝廷會突然赦免一些人的稅,這都是沒法規定具體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