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11章 李東出手
20分鐘之后,司機將車停穩。
倒不是前面沒路,而是前面封路了。
幾名交警,進行了臨時的交通管制,對外的解釋,是前面有重大的社會活動。
幾名交警把守著路口,除了相關車輛,不允許任何社會車輛靠近。
管制的級別不低,除了警用摩托之外,路口還停著幾輛警車。
旁人不知道情況,車上的人全都清清楚楚。
這是在為大老板到場,提前進行著準備。
也就是說,剛才他們猜對了。
今天要偵辦的案件,就跟這場開業典禮有關。
而他們要抓捕的人物,很有可能就在開業典禮的現場!
猜到這個結果,不少人都暗自替高赫捏了把汗。
高檢察長還真是不出手則已,出手就是一鳴驚人!
來郭正鴻的開業典禮上抓人?
不管抓誰,那可都是把天給捅了個窟窿!
郭正鴻的身份就不說了,天陽警隊的太子爺,省城郭副市長的兒子。
不管他們今天從開業典禮上抓走了誰,那可都是砸了郭正鴻這位公子哥的場子,也必然會讓郭副市長面子無光!
還有,這場開業典禮聲勢浩大,又是江北區重要的招商引資項目。
一旦檢察院介入,肯定會得罪江北區的頭頭腦腦。
還有,參加這場宴會的不只是區里的領導,還有省市領導參加,甚至還有天洲的大老板記江書記在場。
來這種場合抓人?
就算是證據確鑿,那也是觸犯忌諱!
高檢察長這是想干嘛?
該不會真是想當著大老板的面抓人吧?
只不過,高赫不開口,誰也不敢多問。
而高赫也的確沒有解釋的意思。
怎么說?
的確是來抓人,但不是L制內的公職人員,而是郭正鴻這位全場主角?
要是真把這個消息告訴大家,也只會讓大家平添緊張!
而高赫之所以沒有公布情況,也是在等。
這個行動,是她和李東聯合布置,經由過檢察長通意,報由記江書記批準,而制定的特殊任務。
按照道理來說,郭正鴻不是L制內的人員,檢察院也沒有權利直接進行拘捕。
所以,高赫在報批這次行動的時侯換了個說法。
用賄賂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名義,對郭正鴻采取強制措施。
等郭正鴻到案之后,再交由公安機關進行偵辦。
畢竟郭正鴻身份特殊,為了保密,也為了不引起兩地公安機關不必要的糾紛,所以才由檢察院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