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1章離奇流產
紀然從蘇母手中接過被折疊起來的一堆紙張。
她一點點展開,發現這竟然是一份引產手術同意書。
上面有蘇亦的簽字,家屬那一欄,是沈予晨的簽字。
紀然仔細看了這份同意書。
上面的日期顯示是在前年,胎兒已經七個月大送去做的引產。
前年……
如果沒記錯的話,蘇母說過,蘇亦跟沈予晨結婚還不到半年。
做了人流引產手術是前年,也就是說,在這個孩子之前,蘇亦跟沈予晨婚前曾經還有過一個孩子。
還有更奇怪的一點。
根據華國現行法律,只要胎兒超過六月齡,做引產手術就是違法的,而且醫院也不會同意做引產,因為醫生要承擔連帶的法律責任。
但是蘇亦不僅做了引產,而且還是在一家很正規的大醫院做的。
這只能證明一件事。
蘇亦和沈予晨的上一個孩子,胎死腹中了。
只有這種情況,醫院為了孕婦安危考慮,才會做這種手術,取出死胎,保全大人。
可是七月齡的孩子,紀然自己懷過孕生過孩子。
那會兒胎兒都已經坐穩了,胎死腹中的幾率很小。
即便患有先天疾病,胎兒停止了發育,也不應該是在七個月的時候,這實在太反常了。
看樣子,還是回去問問薛醫生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