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告訴孫平安時間的警察,也是省警校畢業的,比孫平安大一屆。不過因為孫平安在警校的時候名頭實在是太響了,就算是比他大2屆的,慕強心理,也讓他們都尊稱孫平安一聲胖哥。“沒事兒,我自己能處理,你忙著。”孫平安笑著擺手道。區區一個偷電瓶的小賊,審訊記錄狂寫也寫不出半頁來,這種小事兒,麻煩別人干啥。孫平安將人帶進了審訊室,開始走流程。“姓名。”“徐鵬。”“年齡”“43歲。”基本信息詢問記錄完畢,接下來就是違法犯罪內容審問了。“你為啥要偷電瓶啊?”徐鵬挺老實的,問啥說啥,完全沒有抵抗情緒。“我偷電瓶是為了賣錢。”“賣了錢之后呢?”孫平安隨口問道。本來這問題就是隨口一問,按照正常來說,無非是買點吃的,買衣服之類的。孫平安都沒準備記錄,結果……“賣了錢去找小姐。”孫平安還好沒在喝茶,要不然非噴了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