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號,凌晨2點,在星豐路的有朋友網吧,偷了2輛電動車的電瓶?!?br/>“11月27號,中午12點半,在仁豐路的風云餃子館后門,偷了1輛電動車的電瓶?!?br/>“12月……”10幾次偷電瓶,日期,時間,地點,清清楚楚。孫平安都驚了,他還是頭一次見到這樣的小偷,這尼瑪偷東西,居然還要做記錄?怎么的,是準備等老了,寫回憶錄的時候用?還是被抓了之后,給警方提供詳細證據,讓自己在法庭上被判的更重一些?“你記這玩意兒干啥用?”孫平安實在是忍不住了,開口問道。“我尋思著,這不快要過年了嘛!”“過年的時候,正好是飯店那些過年不放假的地方,最需要人手的時候。”“到時候我就能找到一份工作了。”“然后我賺到錢了,就去補償那些被我偷了電瓶的人?!?br/>“警察哥哥,這樣,是不是就不算是做賊了?”孫平安,被震撼到了。網頁版章節內容慢,請下載好閱小說app閱讀最新內容請退出轉碼頁面,請下載好閱小說app閱讀最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