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肅靜!開庭——”隨著工作人員的嚴肅喊聲,法官宣布正式開庭。夏初作為原告方葉淑華的律師。也開始提交述說起各項證據和己方訴求來,“我的當事人葉淑華女士自一九九四年跟被告夏本俊結婚以來,一直任勞任怨,維護家庭和諧。”“但因為頭胎生的是女兒,從此開始常年被家暴,謾罵羞辱更是家常便飯……”反觀被告席上的夏本俊一方。雖然因為本次的離婚案件不僅僅是民事案件。還因為夏本俊涉嫌謀殺,同時也是刑事案件。警方不得不在夏本俊的強烈要求下,聯系法律援助中心,為他也指派了律師進行辯護。但在夏初一系列強有力的證據下。在夏本俊才蓄意謀殺葉淑華的鐵一般的事實面前。他的辯護律師根本沒有任何替他辯護的突破口,沒有任何機會。何況,辯護律師心里還大概率本來就鄙視他,不齒她。整個辯護的過程,連‘我的當事人’幾個字都是能不提就不提,能不看夏本俊也不看。一幅避之不及的樣子。只差把這場官司會落到他頭上,顯然是有原因的寫在臉上。而他看起來,比夏初可能還要年輕,不出意外,還可能是他們整個援助中心最年輕的外貌,又為他臉上看不見的“原因”,增添了幾分說服力。結果當然只有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