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4章 自曝家丑
“我們會查實此事。”對方語氣里透出一股急切。
“程維準備搭乘今天上午的飛機離開魔都,可能要跑路。”我的目的是借借貸公司之手,將程維困在魔都,“我把她的航班信息給你發過去。”
對方對我表示感謝。從事信貸行業的,都是聰明人,在我揭露譚新是詐騙犯的那一刻,對方已知道我跟程維和譚新有過節,他沒有多問。
掛斷電話,我把程維的航班信息給他發了過去。
為了挽回公司損失,對方立刻安排專門負責收債的人去機場攔截程維。
警局,程維跟警察再三澄清自己不是騙子,貸款的事是譚新一手操辦,她只是跟他一起走了個過場。
他們不信的話,可以聯系譚新。
警察告訴她,在合同上簽下名字,按上手印的那一刻,合同就產生法律效力,她需要償還這筆借貸。
“錢我一分都沒有花,三百萬一分不少地轉進了譚新的賬戶!你們得用事實說話,不能冤枉好人!”
“合同上有你的簽名是事實。你跟信貸公司借款協議已生效,有按時還款的義務。”
“這不公平!”錢又沒有落到她的口袋里,她可不想當冤大頭!
“你是借貸人,這點毋庸置疑。你如有異議,可以自行聯系律師。”
警察合上借貸合同,遞給黑臉男。
程維不是法盲,在譚新為項目資金發愁時,她動過幫他借貸的心思,又怕承擔風險。
譚新見她不上道,欲言又止一番后離開酒店,三天沒有聯系程維。
眼見著到手的鴨子要飛了,程維心急如焚,不時給譚新發條信息安慰他。
譚新敷衍地回她一兩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