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六章 水政監察執法
陳工不只是水利局的總工程師,也是水利局的黨委委員。他從江邊勘查完回到陵海,立即向楊局長匯報。
葉書記和錢市長對長江陵海段瘋狂采砂的情況很重視,竟讓財政局給徐三野的徒弟劃撥了五萬元本屬于水利局的經費,并且再過兩個月就進入汛期,涉及長江堤防,水利局必須更重視。
楊局長聽完匯報,覺得徐三野徒弟的想法不錯,當即和陳工一起趕到濱江市水利局。
市水利局分管水政的廖副局長搞清楚他們的來意,立馬給正準備下班的法制科和水政監察大隊負責人打電話,讓趕緊來四樓小會議室開會。
都是水利系統的,全是熟人,用不著介紹也無需客套。
考慮到已是下班時間,大家伙都想回家吃飯,廖局請陳工介紹情況。
黃大隊長大致聽明白了,托著下巴問:“陳工,無序濫采江砂是有可能導致江堤坍塌,但那是長江,長江有水利委,我們地方水利部門對江上非法采砂有管轄權嗎?”
“有,我把規定文件都帶來了。”
陳工打開公文包,取出兩份法律法規。
濱江水利局法制科的滕科長是全濱江水利系統有名的法律法規專家,黃大隊長剛接過文件,滕科長就抬頭道:“八八年頒布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上,對于長江、黃河的河道管理,是要求水系統一管理與分級管理相結合,理論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都有權管。”
廖副局長問道:“實際上呢?”
“廖局,實際情況你是知道的。說起來只要有堤防的河道,兩岸之間的水域、沙洲、灘地、行洪區和護堤地都歸我們水利管,但事實只有防汛防澇時發現問題了上級才會想到我們水利。”
這無疑是一個尷尬的話題。
河道和農田水利雖然都歸水利管,可現在一切以經濟建設為中心,水利尤其水政執法部門能管的并不多。
舉個最常見的例子,交通部門修建公路遇到一條河,按規定要先跟水利商量再建橋,橋建多高都是有標準的,但人家會跟你商量嗎,告訴你一聲是給你面子。
尤其修建城鄉公路時,地方政府為節約成本連橋都舍不得建,直接取土打壩修路,把好好的一條河斷流。
等到發生內澇,勐漲的河水由于河道堵塞排不出去,上級才想到水利,甚至會責問當時你為什么不阻攔?
還有很多鄉鎮集市都在河邊,附近群眾又想在集市建房,沒那么多宅基地,就在河道上做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