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警告過他們三次,給了他們三次機會,他們不珍惜,我只能跟他們來硬的。”“可是……”“周局,如果我們的貨輪在人家的領海不按國際慣例懸掛信號旗,不聽人家的指令亂闖,人家可不會跟我們這么客氣。況且他們不只是闖入我們的領海,而是深入我們境內一百多公里!如果他們不是逃費,是想搞破壞怎么辦?”“如果我們的船在國外遇上這樣的情況,人家會怎么樣?”“人家會開槍甚至開炮,直升機會飛到我們的頭頂上,甚至會出動軍艦。”周局倒不是覺得咸魚做得不對,之所以說那些主要是擔心咸魚。萬一上級認為處置不當,很難說會不會追究咸魚的責任。畢竟外輪闖入長江不是第一次發生,并且狹義上來說這應該歸邊防管,地方公安采取如此激烈的手段,在一些雞蛋里挑骨頭的人看來就是狗拿耗子多管閑事。但從廣義上來講,涉及到國家主權,不但濱江水警有權攔截,就是普通公民都有權管!周局沉默了片刻,回頭看看交管中心的工作人員,再次舉起通話器:“你們忙了一天,又是救援又是攔截外輪的,一定很累,先回去休息。休息好之后寫一份報告,把從發現其可疑到截停的過程寫詳細點送局里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