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2章 不犯七出
陸府寵妾滅妻,在裴家丟了布防圖的消息傳回京城時,匆匆將裴卿趕下堂,扶了寵妾云氏上位,這是人盡皆知的事。
但有一點卻又是人人不知的,那就是——陸蕭元并沒有到官府去要求更改當初與裴卿成婚時備案的文書。
南岳娶妻,夫婦雙方都要到官府去進行備案。兩方所在地的府衙有義務為百姓提供證明,一證所證之人處于未婚狀態,二證所證之人從前未有過婚姻,也未曾為人妾。
這樣再拿到兩方需要共同生活的城池,給當地官府再次備案,登記在冊,是為合法夫妻。
這是男子娶正妻必行之禮,是南岳律法的規定,也是男子對女子表的一種決心。
我愿意到官府登記在案,娶你為正妻,將你的戶籍遷入我的家族,從此我們成為一家人。
但納妾就不用了!
妾這種東西在南岳就是一種連奴婢都不如的存在的,不管妾再得寵,也沒有到官府登記報備的資格。官府可不管你納誰為妾,納多少妾,人家只認一個正妻,妾就是你自己領回家的女人,想要就留著,不想要趕出去就是了,南岳律法不會對小妾施以任何手段去保護。
當然,皇宮里的妃嬪,和王府里的側妃除外。
所以云華裳跟了陸蕭元那么多年,生兒育女,其實都屬于官府不承認的。就是陸家把云華裳給發賣了,或是送給別人,官府也不會插手。
但裴卿不同,裴卿是皇上賜婚,陸家明媒正娶,北地金黎城知府出具了文書,望京城知府做了備案,是律法承認的夫妻。所以如果陸家要休妻,那就必須得到官府去再走個流程,把當初備案的婚書再給撤銷回來,然后由官府登記,說你們兩個已經不再是夫妻了。
如果是二人和離,這個程序就很好走,兩人一起到官府去簽字按手印就完事了。
但陸蕭元跟裴卿不是和離,而是陸家要休妻。這個休妻就另有講究!
古代休妻對于女方來說,是奇恥大辱。女子一旦被休,這輩子不是很難再嫁,是根本再嫁不出去。非但如此,還會遭人閑話,落人笑柄,連累娘家未出閣的姑娘和未娶親的小子。
所以許多被休的女子都活不下去,自行了斷。
這樣的事情多了,漸漸地人們就意識到了事情的嚴重性,后來就有了相關律法,規定男子休妻必須得有正規的理由,且這個正規理由也給出了范例,那就是“七出”!
婦人在犯七出之罪的情況下,男子方可合理休妻,否則若以其它理由休妻,官府不承認,律法不承認,你說破了天這個妻也休不成。
而七出是指:一不孝順父母,二無子,三淫,四妒,五有惡疾,六口多言,七盜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