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百一十九章 預判
獨眼龍坐在車上,單手開車,愜意的追擊逃竄的皮卡,對副駕駛進入戰斗狀態的劉真道:“這就是偵探的神奇之處,他們如同預言家一樣有預判能力。警探和偵探在某些方面來說存在一個思維空間的不同。警探更注重實際線索的追擊和調查,比如現場有染料,他們會分析染料,追查染料,核對嫌疑人,推理染料出現在現場的諸多可能,再進行一一驗證。”
獨眼龍:“偵探,指的是梁襲這類人,他們更注重客觀環境,嫌疑人的思維情緒。本案來說,在昨天晚飯時梁襲留下了一個推理:歹徒同伙的汽車停留在某個區域。這個推理是警探在發現可疑車輛后,也能做出的推理。但是第二步就不同了,警探要走訪尋找目擊證人,經過可疑車輛停靠區域的其他車輛,搜索區域周邊可疑垃圾等工作。在這部分工作沒有完成或者得到一定結論之前,警探不會輕易做出新的推理和判斷。”
劉真道:“警探的工作有一定可能可以直接找到歹徒同伙。”
獨眼龍道:“沒錯,但偵探日常工作只有一個人或者幾個人,他們不可能有那么多資源去尋找線索,也沒有技術資源讓他們去分析垃圾,也沒有權限去尋找目擊證人進行問話。于是他們的思維就會變得刁鉆古怪,他們會不停的提出各種可能,而后用自己能使用的手段去驗證自己的推理的可能哪個是對的。在這種情況下,偵探擅長預判歹徒的行為。警探更容易順藤摸瓜抓到人。反之,如果歹徒只有一次犯案,偵探的預判就存在局限。”
劉真問:“局限在哪?”
獨眼龍道:“以一樁殺人案為例子,偵探會預判兇手殺人后會做什么,比如處理血跡,比如在現場圍觀等。偵探可能會預判:假設兇手是死者同事,第二天上班時兇手會做出哪些不同別人的行為,做出這些不同行為的人很可能就是兇手。比如一直在打聽死者的生死,比如很關注警方的調查。偵探還會預判到兇手在接受審訊或者做筆錄時,有可能說一些話,問一些事。但是如果兇手老練,并且只做一次案,預判將全部落空。警探不一樣,他們根據線索排查,用事實與證據說話,可以一步步追到兇手。”
獨眼龍停車,劉真帶人下車,一名行動人員用車門做掩體,拿了擴音器對著皮卡大喊:“打開車門,把手放在我能看見的位置。”
劉真在盾牌的保護下從車后靠近,然后突然朝汽車右右側行進。一名行動隊隊員拿起一個破拆器砸向后窗玻璃,連玻璃帶破拆器一起砸進后座,劉真將手中握的閃光彈扔進車內。
伴隨閃光彈炸爆,另外一組人砸開駕駛位車窗,伸手打開車門,兩名行動隊隊員將處于昏迷狀態的司機拖拽下車摁在地上,搜身未發現攻擊性武器。
獨眼龍悠悠點起一根勝利的香煙,被劉真推到一邊去:“不要污染現場。”
獨眼龍不滿,什么污染現場……當警察的約束真多。想當年自己在mi6時,哪需要現場,抓回去三天,保證他連幾歲尿床都能想起來。暴力不好,刑訊逼供不好。但是很實際的問題,英國的監獄那么舒適,又沒有死刑,你怎么讓一個鐵了心的罪犯出賣自己的同伙呢?
唯一的辦法就是將膠囊炸彈列為恐襲,這樣嫌疑犯就沒有律師,也沒有狗屁的保護,只有基本的生存權。但案件性質不是警察定的,警察從來都不是一個裁決機構,警察要把證據和信息送給法院,由法官決定案件的性質。還有可能因為各方認識不同,會召開一個聽證會來確定案件的性質。
一來二去不知道耗費多少時間,正常來說,狼頭的人應該聞風而逃。等法官決定下來,他們已經到南極把企鵝抓到阿拉斯加去喂北極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