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公道何在?
刑部郎中怒道:“你還有何事!”
李慕緩緩道:“根據大周律第二卷第十三條的補充,毆斗之罪,可以銀代之,又根據大周律第五十卷,第一條對代罪銀的說明,一刑杖,可用一錢銀子抵之,十杖,便是一兩銀子。”
李慕從懷里取出一塊碎銀,走到刑部郎中所在的桌案前,將碎銀放在桌上,說道:“這些銀子有一兩有余,剩下的不用找了……”
刑部郎中張了張嘴,卻不知如何反駁。
代罪銀是先帝定下的規矩,沿用至今,今日的早朝之上,他還站出來反對取消代罪銀的提案。
也就是說,李慕的行為,合乎律法。
可這條律法,向來都是刑部用來包庇同黨的,什么時候被人用在自己身上過?
李慕看著刑部郎中,問道:“有問題嗎?”
刑部郎中沒有開口。
他不能否認李慕,因為否認李慕就是否認他自己。
幾個時辰之前,他還在朝堂上,力證代罪銀的于國有利,不是某些黨派謀私的工具,他此刻若是不允許李慕用代罪銀,恐怕內衛會立刻坐實他以權謀私,那樣他就完了。
刑部郎中搖了搖頭,說道:“沒有問題。”
李慕道:“沒問題的話,我就先回去了,下次見……”
魏鵬一直站在旁邊看著,此刻再也忍不住,指著李慕,質問刑部郎中道:“就這么讓他走了嗎?”
刑部郎中黑著臉道:“依照律法,他交了銀子,就能抵罪。”
魏鵬怒罵道:“這是哪個蠢貨制定的狗屁律法,天理何在,公道何在!”
本來一只腳已經走出刑部大堂的李慕,邁出去的那只腳又收了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