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鄭山還沒說話,楊慶就嗤笑道:“那是以前了,今年過年的時候,我們可是重新簽訂了合同,如果無故開除我們的話,需要賠償我們總共兩千萬港幣的賠償金。” 這里他說的不是自己,而是和他一起過來的十幾個人加在一起。 鄭山看向了鄭奎,鄭奎則是摸著鼻子,不敢看鄭山。 當初簽下這個新合同的時候,他也是捏著鼻子認的,主要是袁小花這邊同意了。 合同簽的是五年時間,在袁小花看來,楊慶他們已經證明了自己的能力,自己也沒理由開除他們,反倒是怕他們被人挖走了。 所以這個合同她當初是愿意簽的,而且兩千萬港元雖多,但是按照現在的情況下去,這五年時間,絕對能夠掙得更多,所以沒理由不簽,也是給楊慶他們一個定心丸,讓他們安心的留在這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