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個溫柔的名字,念起來像江南小鎮的吳儂軟語。她回:“姜九笙。”時瑾輕笑,漆黑的瞳很亮:“我知道。”姜九笙想,大概因為她是個歌手,還尚且有幾分名氣,只是,時瑾看上去并不像喜好搖滾樂的新新人類,她覺得他更適合爵士,輕柔優雅,是音響樂里的貴族。沒有再攀談,他們一前一后出了電梯門,背對著各自回了自己的家。“噠。”門合上,時瑾抬起手,驀然怔神,許久,垂下眸,抬起手,虔誠又癡迷地吻了吻掌心。“笙笙……”他喊這二字時,溫柔得聽不見了尾音。夜九點整,莫冰的電話打來。姜九笙開了免提,一邊往臉上拍水乳,一邊朝衣帽間走去:“到了?”“嗯,在你樓下。”“我就下來。”取了件白色高領的針織毛衣,黑色衛衣搭配,姜九笙蹲下系鞋帶,隨口聊道,“莫冰,我多了個新鄰居。”她性子并不熱情好客,這突然被提到的新鄰居,自然是有些不同。莫冰問:“重點是?”姜九笙背了布藝小包,鎖門,朝電梯口走去,衛衣的帽子罩在頭上,她低著頭,嘴角帶了笑,對著電話道:“他的手漂亮的不像話。”手控患者的重點永遠在手。莫冰玩笑:“心動了?”姜九笙很是坦蕩:“嗯,想私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