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4、論股
換句話說,上市還是會很難,資質差一點的公司,保薦人根本不敢亂簽字,怕擔責啊!
而且保薦人制度設計本身就有問題,要求保薦人對上市公司的違法違規行為、材料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但保薦人無法插手企業經營,即使真的去參加了企業的股東大會、董事會,也只是列席旁聽,沒有表決權。
除此外,上市招股書材料、審計這一塊也要保薦人擔責,相當于把會所、律所的責任一并讓保薦人給攬走了。
最坑的是,保薦人要向上面部門出具保薦意見,上面部門再嚴格審核,決定是否批準通過。
假如上市企業將來出問題了,該追究發審委的責任還是保薦人的責任?誰來背這口鍋?
這些責任和業務不厘清,我看保薦人制度也很懸,畸形產物。
隨著中國經濟的進一步增長,民企實力會越發強勁,以后的殼資源只怕會更加搶手。”
夏景行朝趙君投去了欣賞的目光,不愧是體制內出來的人,看問題很入木三分嘛。
這個全新的保薦人制度還催生出了一個金領行業——保代。
根據新規,企業要想IPO,必須有兩個保代簽字。
而保代一簽字就有幾十萬簽字費到手,除此外還有百萬底薪、承銷費提成。
算得上是各家券商的寶貝疙瘩,年薪數百萬、上千萬,甚至比董事長的基本薪酬都高,跳槽還能拿轉會費,相當的夸張。
這是因為早期保代很難考,通過率很低,物以稀為貴。
又聊了一會兒,把今年的工作方向給確定下來后,趙君就主動告辭離開了,把空間留給了房間內的兩位老同學,知道他們可能要敘敘舊。
“你小子可以啊!深藏不露啊,一出手就幫我賺了六個多億。”
面對夏景行的打趣,鄧豐華謙虛的笑了笑:“別給我戴高帽子,還不是因為本錢雄厚,假如你給我十萬塊,那頂多也就只能賺個幾十萬。”
夏景行擺擺手,“你就別謙虛了,咱們倆之間就不講究這一套。”